会员价格:816起/人
签证人数:
签证类型: 探亲访友签证
是否需录指纹:是
入境次数: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有效期: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是否面试:否
最长停留时间: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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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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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 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 |
户口本 |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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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 |
结/离婚证(可选) | 如果夫妻同行,建议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 1.请提供本人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工资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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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选) | 本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 |
车产(可选) | 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在职证明 | 使用公司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并明确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2.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网页、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3.出行的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4.准假确认,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5.注明证明的出具日期 6.任职公司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申请人本人或同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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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执/组代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所在公司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所在公司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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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订单 |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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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 |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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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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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身份证明 |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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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 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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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解释信(可选)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 |
其他说明性文件(可选)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 |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任选组合) |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
退休人员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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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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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 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 |
户口本 |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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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 |
结/离婚证(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如果夫妻同行,建议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 1.请提供本人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工资/退休金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退休金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退休金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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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本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 |
车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退休证 | 1.退休证整本的复印件 2.如退休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请退休单位用公司抬头纸出具退休证明,内容涵盖申请人姓名、退休日期、退休单位名称、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
退休证原件可自带 |
机票预订单 |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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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 |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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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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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身份证明 |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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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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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解释信(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 |
其他说明性文件(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 |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
自由职业者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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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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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 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 |
户口本 |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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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 |
结/离婚证(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结/离婚证的复印件 | |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 1.请提供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3.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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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本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 |
车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支付宝账户明细(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开网店者提供支付宝等账户明细等 | |
股票交割单(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炒股者提供股票交割单 | |
资格证明书(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语言教师/音乐家提供资格证明书 | |
房屋出租合同(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房屋租赁者提供房屋出租合同 | |
境外医疗保险 |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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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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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身份证明 |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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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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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订单(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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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解释信(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 |
其他说明性文件(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 |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 |
作品(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摄影师/画家/作家提供自己的作品 |
在校学生18岁以上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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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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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 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 |
户口本 |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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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 |
结/离婚证(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如果夫妻同行,建议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 1.请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父母或配偶名下的工资/退休金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退休金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退休金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父母或配偶名下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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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出资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 |
车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出资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学生证/卡 | 学生证或学生卡整本的复印件 | 学生证/卡、毕业证原件可自带 |
出资证明 | 1.父母或配偶的英文工作证明,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2.出资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3.被出资人出行的目的,目的地和访问时间; 4.确认返回后保留职位; 5.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出资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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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证明 | 使用学校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英文件),并明确如下信息: 1.学生姓名、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游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2.学校名称、地址、传真和联系电话; 3.学校领导的姓名和职位并请领导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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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如果申请人即将或刚毕业,无法提供在读证明的情况,需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 |
机票预订单 |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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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 |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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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 | 与经济担保人的亲属或婚姻关系公证书并单认证。 注:(1)如您已自行办好公证书,未做认证,我司可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详询各大门店旅游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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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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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身份证明 |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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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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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解释信(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 |
其他说明性文件(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 |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
在校学生18岁以下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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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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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 |
户口本 |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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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 |
出生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 |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 1.请提供父母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父母名下的工资/退休金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退休金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退休金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父母名下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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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出资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 |
车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出资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学生证/卡 | 学生证或学生卡整本的复印件 | 学生证/卡、毕业证原件可自带 |
出资证明 | 父亲、母亲或经济担保人的英文出资证明(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2.出资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3.被出资人出行的目的,目的地和访问时间 4.确认返回后保留职位 5.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出资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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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证明 | 使用学校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并明确如下信息: 1.学生姓名、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游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2.学校名称、地址、传真和联系电话; 3.学校领导的姓名和职位并请领导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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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如果申请人即将或刚毕业,无法提供在读证明的情况,需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 |
机票预订单 |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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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 |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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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 | 申请人未满18周岁时, 1.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 A.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或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单认证), 2.与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A.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或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单认证), B.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公证(单认证) (未成年人的许可公证书的内容,如果行程为德国一地,旅行可以写前往“德国旅游”,如去德国和其他申根国家,需要标明前往“德国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或者列出详细国家); 3.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如爷爷奶奶等)同行,需提供: A.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或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单认证), B.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公证(单认证) (未成年人的许可公证书的内容,如果行程为德国一地,旅行可以写前往“德国旅游”,如去德国和其他申根国家,需要标明前往“德国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或者列出详细国家) 注:关于未成年人与父母一方出行或与父母双方均不同行,所提供的许可公证书的特殊情况: (1)如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则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公证书(单认证) (2)如父母一方已经去世,则需提供死亡证明公证书(单认证) (3)如您已自行办好公证书,未做认证,我司可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详询各大门店旅游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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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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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身份证明 |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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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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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解释信(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 |
其他说明性文件(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 |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
无业人员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资料说明 |
护照 |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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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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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表 | 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 |
户口本 |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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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 |
结/离婚证(可选) | 如果夫妻同行,建议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 1.请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父母或配偶名下的工资/退休金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退休金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退休金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父母或配偶名下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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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选) | 出资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 |
车产(可选) | 出资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出资证明 | 1.父母或配偶的英文工作证明,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2.出资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3.被出资人出行的目的,目的地和访问时间; 4.确认返回后保留职位; 5.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出资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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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订单 |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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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 |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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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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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身份证明 |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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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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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解释信(可选)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 |
公证书(任选组合) | 1.如申请者已婚无业/家庭主妇,无论由配偶、父母或子女出资,均需提供结婚证公证书并单认证(外交部要求结婚证公证必须包括结婚证复印件,相关公证词,以及相关翻译内容) 2.未婚无业人员,如父母承担费用,请提供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单认证 注:(1)如您已自行办好公证书,未做认证,我司可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详询各大门店旅游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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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任选组合) |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 |
其他说明性文件(任选组合) | 1.个人情况英文解释信原件,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 2.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意事项
签证流程
咨询签证所需资料
递交签证资料费用
等待使馆受理签证
通知签证受理结果
领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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