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签证材料
当前位置:中介网签证>德国 >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北京领区】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北京领区】
编号: dgtqfy20190401 飞鸣旅行

会员价格:816起/人

签证人数:

签证类型: 探亲访友签证

是否需录指纹:

入境次数: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有效期: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是否面试:

最长停留时间: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办理周期:一般使馆受理日是5-7个工作日左右

所需材料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自由职业者
  • 在校学生18岁以上
  • 在校学生18岁以下
  • 无业人员


在职人员

 
资料名称 资料要求 资料说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照片 1.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必须是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照片,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4.确保冲洗照片像素不低于600 DPI(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个人资料表 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户口本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身份证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结/离婚证(可选) 如果夫妻同行,建议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1.请提供本人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工资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30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房产(可选) 本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车产(可选) 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在职证明 使用公司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并明确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2.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网页、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3.出行的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4.准假确认,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5.注明证明的出具日期
6.任职公司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申请人本人或同行人);
 
营执/组代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所在公司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所在公司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机票预订单 1.往返中国的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编码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境外医疗保险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德国使馆规定,由于时差原因,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并需再加一天,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再加一天,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邀请函 邀请人亲笔签署的英文或德文邀请函需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护照号、
3.出行目的以及停留期行程安排
4.需要提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亲戚或朋友)
5.被邀请人在境外住宿地址以及由谁来承担在境外旅行居住的费用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邀请人身份证明 1.如邀请人为非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字页和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如有效签证页/居留证/工作许可/学习许可复印件、在校证明/学生证、在职证明)
2.如邀请人为欧盟公民,需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3.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与邀请人关系证明 1.探访亲属,需提供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
2. 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拒签解释信(可选)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其他说明性文件(可选)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任选组合) 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资金承担整个逗留期间产生的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居留法》第66至68条为其出具经济担保函,负责出具经济担保函的机关是担保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



注意事项

  • 1、现在办理签证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面试以及补充材料的权利。请您认真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
  • 2、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在申请人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等旅行费用, 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申请人申请的签证需要提交机票、酒店预订单,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否则可 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 3、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 4、由于使馆对签证材料的要求随时有变,如遇使馆材料要求变动但完整版未能及时更新,所有签证材料需要以送签时使馆的要求为准。
  • 5、在提交申请时,使领馆可能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要求更多的资料。如遇使领馆要求补充资料,请予以配合。
  • 6、请不要提交任何与所需材料无关的物件,如护照保护套,文件夹等,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 7、依据使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旅行社完成面试工作; 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概由申请人本人自行负责;另外,建议您对行程有基本了解,以免面试时 无法回答而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签证流程

  • 咨询签证所需资料

  • 递交签证资料费用

  • 等待使馆受理签证

  • 通知签证受理结果

  • 领取护照

相关签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066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许可证:苏B2-20170066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137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中介网 zhongji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众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中介网签证中心 苏ICP备160431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