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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商务签证【北京领区】
编号: jksw20190401 飞鸣旅行

会员价格:773起/人

签证人数:

签证类型: 商务签证

是否需录指纹:

入境次数: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有效期: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是否面试:

最长停留时间:以使馆签发时间为准

办理周期:一般使馆的受理日在5-1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自由职业者
  • 在校学生18岁以上
  • 在校学生18岁以下
  • 无业人员


在职人员

 
资料名称 资料要求 资料说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护照持有者本人在护照最后一页签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额外签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不能有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5.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6.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可自带
照片 1.近期6个月内白底、正面彩色近照4张,照片尺寸要求35×45毫米,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照片不能露牙、不能戴眼镜、围巾及任何头饰、头发不能遮挡脸部和耳朵、照片不能有任何阴影.
4.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70%-80%,
5.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地步须至少达到30—36毫米(此项非常重要,请务必提前告知客人)
个人资料表 后附,请完整、真实并准确填写
户口本 1.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和复印件
3.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
结/离婚证(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如夫妻同行,建议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住证(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如果户口或者护照签发地属于外领区,但长期工作、生活、学习的地方在北京领区,需要提供北京领区的有效居住卡复印件(原件可自带)
借记卡流水对账单 1.请提供本人名下至少近期3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无论存折或银行卡,均首选工资账户,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交易次数少,余额低),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4.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15天内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房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本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车产(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在职证明 使用公司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并明确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的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任职公司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申请人本人或同行人)
5.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营执/组代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所在公司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所在公司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资产证明(此项为任选组合材料,请参照资料说明) 如申请人所在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工作单位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
境外医疗保险 1.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保单必须为打印文本,不接受手写保单
2.须涵盖由于医疗或紧急医疗原因/紧急住院治疗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数额为每人至少30000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即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并且被保险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中
 
邀请函 由捷克公司签发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需包含以下内容:
1.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
2.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4.详细的访问行程
5.支付旅行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6.主办方是否为申请人提供担保按时回国
机票预订单(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1.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如机票预订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大巴单、境内段飞机等
2.附带有效的预定信息或如已付款的机票,附带机票确认码。预订单上须体现申请人名字、出发时间、到达时间、出发城市和到达城市。
(请注意: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以免产生损失)
拒签解释信(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或有申请人需签名的拒签解释信
其他说明性文件(此项作为选择性材料)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应该提交一封英文书面信函解释无法提供文件的原因,并提供申请人认为与申请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意事项

  • 1、现在办理签证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面试以及补充材料的权利。请您认真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
  • 2、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在申请人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等旅行费用, 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申请人申请的签证需要提交机票、酒店预订单,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否则可 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 3、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 4、由于使馆对签证材料的要求随时有变,如遇使馆材料要求变动但完整版未能及时更新,所有签证材料需要以送签时使馆的要求为准。
  • 5、在提交申请时,使领馆可能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要求更多的资料。如遇使领馆要求补充资料,请予以配合。
  • 6、请不要提交任何与所需材料无关的物件,如护照保护套,文件夹等,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 7、依据使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旅行社完成面试工作; 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概由申请人本人自行负责;另外,建议您对行程有基本了解,以免面试时 无法回答而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签证流程

  • 咨询签证所需资料

  • 递交签证资料费用

  • 等待使馆受理签证

  • 通知签证受理结果

  • 领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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